10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在京举行。会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汇报了种子法修订草案的修改情况,主要集中在维护种子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品种选育、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等方面。 针对目前我国市场上仍存在种子生产经营者多、杂、散、弱,假劣种子坑农害农等现象,法律委员会经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在加大处罚力度和实行行业准入的限制之外,增加规定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生产经营的种子品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利于有效打击假劣种子违法行为。对于明确因为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使用者,二审稿从过去先向经营者维权变
查看详情10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在京举行。会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汇报了种子法修订草案的修改情况,主要集中在维护种子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品种选育、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等方面。 针对目前我国市场上仍存在种子生产经营者多、杂、散、弱,假劣种子坑农害农等现象,法律委员会经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在加大处罚力度和实行行业准入的限制之外,增加规定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生产经营的种子品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利于有效打击假劣种子违法行为。对于明确因为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使用者,二审稿从过去先向经营者维权变
查看详情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农村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农村各项改革正在扎实开展,一些重要改革事项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持续推进,农村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农村改革涉及的利益关系更加复杂、目标更加多元、影响因素更加多样、任务也更加艰巨。农村改革综合性强,靠单兵突进难以奏效,必须树立系统性思维,做好整体谋划和顶层设计,找准牵一发而动
查看详情新华网北京10月19日电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明确了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配套措施。 《意见》指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指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意见》明确,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总体要求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一起来,把转变政府职能与创新管理方式
查看详情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市场决定价格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改革开放以来,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价格改革持续推进、不断深化,放开了绝大多数竞争性商品价格,对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近年来,价格改革步伐大大加快,一大批商品和服务价格陆续放开,成品油、天然气、铁路运输等领域价格市场化程度显著提高。同时也要看到,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价格改革还需深化,政府定价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市场价格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为推动价格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查看详情版权所有:武汉市农业龙头企业协会 | 承办:武汉市农业龙头企业协会 | 技术支持:京伦科技
鄂ICP备13008896号-1 |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195号新大陆城市花园F栋一层6号 |
邮编:430023 |
联系电话:027-65608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