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30亿元的企业,除享受既定相关奖励政策外,另给予企业最高100万的奖励;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的企业,除享受既定相关奖励政策外,另给予企业10万元的奖励。鼓励农业企业上市,对于通过湖北证监局辅导验收的农业企业、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其上市申报材料的农业企业以及实现上市且募集资金80%以上投资于我市的农业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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