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价格补贴对象是试点地区种植者,总的原则是多种多补,少种少补,不种不补。
目标价格补贴发放分两步进行,一是采价期结束后,如果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中央财政按照目标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的产量,核定对每个试点省(区)的补贴总额,并将补贴额一次性拨付到试点地区。二是试点省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补贴办法,负责将中央拨付的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种植者手中。
由于与目标价格对应的市场价格是一个平均价格,所以农民领到的补贴也是按照目标价格与市场平均价格的差额计算的。如果农民卖出的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格,实际得到的收入就会多一些。因此,农民要尽可能提高农产品品质,并努力把握市场节奏,争取将产品卖个好价钱。
来源: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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