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聘用了部分农民工,其中还有一些季节工,可否不签订劳动合同?
谢谢提问!
首先,是否要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的原身份没有关系,对于企业用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和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公司和劳动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其次,为什么要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能有效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劳动合同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使双方之间有了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在劳动过程中,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管理员工,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员工也可依据劳动合同保护自身的权益、履行相应的义务。在劳动合同条款中通过劳动合同期限的约束,用人单位可以按照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合理配置劳动力;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专长和志趣选择职业和岗位。
第三,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1、 需支付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某一员工在企业若工作12个月,在第十二个月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公司除已支付的12个月工资外,还要另外支付11个月的工资。
2、未签劳动合同导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应当是不利的,若公司与大多数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将导致公司与大多数员工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这对企业人力资源整合与调整是很不利的。
3、公司与员工若签订了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单方面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可见公司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没有了。
4、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的规定,公司在试用期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没有试用期一说,辞退员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5、未签劳动合同并不能免除公司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和公司应分担缴纳的各项社保费用之义务。
第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规定,我国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分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等三种形式,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人力资源供需状况决定劳动合同期限形式。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劳动者即使与公司签订了二次以上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劳动者仍然可以经协商一致继续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有相应的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五,对于龙头企业在采收季节可以采用“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劳动者可以与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公司和员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公司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建议龙头企业在采收季节依法多采用“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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