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种刚拉开序幕,有种子经销商就抱怨被抢了生意。伴随近年订单农业的出现,收购商以契约形式承诺定向收购农产品成为常态,同时其也纷纷向产业链上游渗透提供种子和技术服务。然而,种子质量纠纷、经营资质等问题也随之凸显。
据了解,收购商向农户提供特定品种的种子,不收取费用,等到收购产品结算时再扣取种子款。这种初级的订单农业模式对种植户有着很大的吸引力:既不收种子款又不用担心种出的菜卖不出去。这直接导致了多地种子店的销售出现下滑。
"收购商直接到乡镇’放种’(给农户提供种子)早些年就出现了,但这两年非常普遍。"湛江市麻章区福记种子店老板梁春福告诉记者,种子店的销量因此减少6成以上。湛江市霞山区茂生蔬菜种子商行总经理叶枝清估计,在湛江,收购商直接到乡镇放种的量比正规种子店的销售量还要大。今年,湛江地区辣椒、菜豆等种子一半以上都来自收购商。
除了湛江,广东其它地方由收购商放种的情况也较普遍。惠州市博罗县甜玉米收购商黄永东介绍,收购商拥有一些种植大户资源,可供种量很大,个别甜玉米收购商一造供种量就多达2万斤。收购商群体活跃在田间地头,既有本地人,也有外地人。据种子业内人士估计,在粤西地区,冬种辣椒、菜豆等种子6成左右由收购商提供,这一比例还呈现出上升趋势。
据黄永东介绍,收购商提供的种子形式多样:正规包装、不正规包装以及无包装散种等。这种说法也被叶枝清等种子经销商证实。如此一来,就存在两方面风险:无包装散装种很容易被不良收购商掺杂使假,且事后追偿困难;一些品种未经示范就直接供给农户种植,很容易因适应性问题而面临损失。
因种子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农民损失的事件时有发生。梁春福说,近年来,在湛江麻章、遂溪等地已发生不少,有的收购商没有赔偿能力,只好跑路。"外地人手机关机,溜之大吉,而本地人只能做无奈状尽量推脱。"
对于收购商售种,湛江市农业局种子管理科科长黄增明表示,收购商和农户的这种交易是市场行为,政府一般不干涉。至于散装种子,《种子法》规定,种子店不允许销售,但对收购商则没有明确禁止。"若涉及到品种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一旦证据齐全,则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旦种子质量出了问题,收购商又跑路,尽管种子款免了,但农户一季的心血也白费了。目前的情况是,收购商与农户之间的订单协议往往是口头形式,没有法律效力,无法追究双方的违约责任。对此,黄增明建议农户最好与收购商签订书面协议,出现纠纷就可依照协议解决。山东贵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武合讲分析,收购商放种存在质量与适应性的问题。若为前者,农民可找收购商和种子生产商进行赔偿,后者则由收购商承担。
来源: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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