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系列问题之四-武汉市农业龙头企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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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系列问题之四

发布时间:2014-11-21   来源:原创文章

      龙头企业法定代表人问:劳动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用人单位难道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吗?

协会法律顾问杨晓峰律师解答:劳动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用人单位并非一律要支付经济补偿,这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下列几种情况:

    1、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如提高工资水平),若用人单位同意,则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如提高工资水平),若用人单位不同意,则不存在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问题,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3、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维持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如工资水平不变),若用人单位同意,则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4、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维持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如工资水平不变),若用人单位不同意,则不存在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问题,但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5、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即使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如降低工资水平)也要就业,若用人单位同意,则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6、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即使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如降低工资水平)也要就业,若用人单位不同意,则不存在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问题,但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7、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如提高工资水平),若劳动者同意,则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8、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如提高工资水平),若劳动者不同意,则不存在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问题,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9、用人单位维持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如工资水平不变),若劳动者同意,则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10、用人单位维持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如工资水平不变),若劳动者不同意,则不存在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问题,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11、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如降低工资水平),若劳动者同意,则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12、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如降低工资水平),若劳动者不同意,则不存在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问题,但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谓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来源:武汉市农业龙头企业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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