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
协会法律顾问杨晓峰律师解答:你在公司工作了20年未缴纳社会保险费,首先应分清没有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的原因:是用人单位的原因还是劳动者自己的原因,或者二者都有原因。如果是用人单位的原因而未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则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至于你提到的支付经济补偿金20年的年限问题,它是有前提的,也就是你可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则公司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标准,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即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尽管《劳动合同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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