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某龙头企业人事经理问:公司一名员工到车间后还没开始工作突发脑溢血,抢救三天后不治死亡,公司么办?
协会法律顾问杨晓峰律师解答:公司员工到车间后不管是否开始工作,如果突发脑溢血疾病,经抢救三天后不治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这不属于工伤。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视同工伤,也就是说,视同工伤的情形必须同时满足二个条件: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二是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贵公司某员工是经抢救三天后不治死亡的,即超过了48小时,不能视同工伤。
对于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员工遗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待遇,丧葬补助费标准为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个月,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10个月。
凡与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员工,若其连续工龄在五年以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与他生产供养关系的直系亲属,生活有困难的,还可以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具体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按当地上年度企业平均工资25%的标准发给。
版权所有:武汉市农业龙头企业协会 | 承办:武汉市农业龙头企业协会 | 技术支持:京伦科技
鄂ICP备13008896号-1 |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195号新大陆城市花园F栋一层6号 |
邮编:430023 |
联系电话:027-65608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