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武汉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管理暂行办法》(武经信〔2014〕117号),为配合做好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及额度
武汉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以下简称“补贴券”)是市政府补助本市中型、小微型企业在签约服务机构(武汉天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购买管理诊断服务的有价支付凭证,用于持券企业购买签约机构相应服务时等额抵扣规定比例内的合同金额。
每户企业每年申领和使用补贴券的最高限额为3000元,不设找零。使用补贴券的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60%,因此签定合同时应为5000元。
二、补贴对象
在武汉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规范,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发展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
2015年度重点支持近三年(2012年1月1日以后成立)创办的中型、小微型企业(企业类型认定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三、适用范围
补贴券适用于签约服务机构(武汉天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持券的中型、小微型企业提供管理诊断类服务:包括管理评测、管理顾问、管理诊断、编撰商业计划书等服务(其服务内容按企业的需求决定)。
四、申领用券时间
当期补贴券于2015年4月17日起申领,2015年8月1日前使用有效,过期作废。
五、申领流程
(一)网上申请。有服务需求、且符合申领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登录武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whsme.net.cn)在线填写申请武汉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有关信息。或在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官网(http://www2.whec.gov.cn/)(本项业务此页面不要用户登录或注册)点击相应链接后登录申请。或将三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电子扫描件发至武汉天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邮箱2427045554@qq.com为您代为申报。
(二)资格审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按“先报先审”的原则审核企业在线填报的信息,对符合申领条件的登记备案。
(三)签订合同。申请企业与武汉天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接、洽谈,明确服务内容、时限和金额后依法签订服务合同。
(四)核实领券。签订服务合同后,凭合同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到武汉中小企业服务超市一楼大厅(青年路560号,市博物馆斜对面)总服务台领券,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核实金额后核发补贴券。
为便于企业就近领券,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将在武汉人才创新创业超市和部分新城区的中小企业服务超市安排发券,具体日期安排请关注武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www.whsme.net.cn)。
每户企业每年度只能领取一次补贴券,已领券的无论使用与否,当年不得再次申领,待第二年才可申报。
补贴券专用于持券企业购买补贴范围内的社会化服务,实行记名发放、登记备案、据实结算,不得转让、流通和挪用。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经信委负责综合协调、统筹主管、政策解释。市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各签约服务机构要优质高效地履行与持券企业签订的服务合同,诚信接券、结算。
(二)规范诚信服务。要按实际需要合理使用补贴券,服务合同签订或者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现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行为,即时取消涉事企业领券资格,已发放的券面作废。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武汉市农业龙头企业协会
联系人:秘书长王前和
联系电话:65683279;13308655419
武汉天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85375657
联系人:彭春燕 13720319712 王新云 13971590848
电子邮箱:2427045554@qq.com
武汉市农业龙头企业协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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