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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汉市2016年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2   来源:原创文章

 各区农业委员会(农业局):

 
  2016年是实施武汉市“十三五”农业科技教育规划开局之年,也是财政专项资金改革的第一年。为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充分发挥“科技兴农、项目兴农”的支撑作用,经商市财政局同意,现将《武汉市2016年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2月16日
 
        武汉市2016年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大“科技兴农”力度,提高农技推广服务水平,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广泛应用,从而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我市农产品产量、质量和效益。现制定2016年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兴农、项目兴农”的支撑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推广法》、《农业部关于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监管的意见》,实施农业科技推广项目,为武汉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和项目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目标 围绕武汉市“十三五”农业发展规划,结合国家精准扶贫工程、整市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两型”农业、 “菜篮子”工程提档升级等中心工作,在种植、畜牧、水产、农机等产业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新机具、新农资120项(个),做到项目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生态上安全,生产上可行。
 
  (二)工作任务 经市级组织专家遴选,全市推荐农业科技推广项目13个,由各区因地制宜、筛选组织实施。
 
  1、种植业项目
 
  (1)设施瓜菜与水肥一体化生产技术示范推广
 
  实施区域:市级农业示范园。
 
  实施内容:武汉市规模化大棚、喷滴灌蔬菜水肥一体化,设施蔬菜、瓜类生产,水果水肥一体化生产技术示范推广,应用水溶肥料,设施生物防治,节水、节肥、生态、环保、优质、高效。
主要考核指标:推广规模5000亩以上,核心示范区500亩。
 
  (2)水稻(油菜)-紫云英与农作物新品种创意栽培技术示范
 
  实施区域:赏花游主体线路沿线。
 
  实施内容:创意、观光、特色优质水稻(油菜)-紫云英,以及“一种多用”等作物新品种、新栽培模式创意栽培技术与示范,“一种双收”水稻播期、密度、桩高等技术试验,超级杂交稻及再生稻品种适应性鉴定、水稻耐低温冷害与高温热害等抗灾减灾安全生产关键技术攻关试验。
主要考核指标:推广规模10000亩,核心示范区500亩。
 
  (3)农作物新品种引进与示范
 
  实施区域:市区农业科技园。
 
  实施内容:具体项目内容要求突出新品种、新工艺应用的目标。示范推广蔬菜、瓜果和水稻、油菜、马铃薯、鲜食玉米等大田作物新品种及配套栽培技术,进行鲜食大豆区试及生产试验,推荐新品种进行审定。进行农作物新品种制种和繁育。
 
  主要考核指标:瓜菜试验展示品种3000份以上,粮油引试展示品种500份以上,鲜食大豆区试试验品种8个以上,推广农作物新品种制种10000亩以上。
 
  (4)食用菌集约高效栽培技术模式与示范
 
  实施区域:扶贫地区食用菌产业乡镇或设施规模化食用菌小区。
实施内容:具体项目内容要求突出集约高效的目标,示范推广香菇、海鲜菇、杏鲍菇、姬菇、双孢菇等食用菌综合生产技术。
 
  主要考核指标:应用设施化食用菌栽培技术,推广草腐菌规模2万平米或木腐菌60万袋以上,生产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5)特色果茶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推广
 
  实施区域:老区、贫困地区乡镇(街)。
 
  实施内容:果茶种类:柑橘、葡萄、桃、猕猴桃、枇杷、茶;标准化生产技术:一是按绿色食品国标,推行环保、生物防控措施;二是创新园艺栽培、修剪、管护等技术应用;三是土壤改良和新农资、新环保材料应用;四是最新成果转化。
 
  主要考核指标:推广规模不少于5000亩,核心示范区500亩以上。
 
  (6)优质高效蔬菜栽培模式示范推广
 
  实施区域:老区、贫困地区乡镇(街)。
 
  实施内容:突出种植结构调整,示范推广优质、高效、特色的蔬菜间作套种、水旱轮作、菜粮套种、前后作及周年茬口安排等蔬菜栽培模式。
 
  主要考核指标:以区为单位实施,每个示范点规模2000亩,核心区200亩。
 
  (7)特色瓜果生产技术集成与示范
 
  实施区域:市级农业示范园。
 
  实施内容:选用草莓、蓝莓、桑果、香椿、薯尖等特种农作物新优品种;依农作物生长、生理特性设定栽培模式;按农家乐+采摘模式配套服务设施;园区环保和病虫害生物防控设施。
 
  主要考核指标:示范规模2000亩以上,核心示范区500亩以上。
2、畜牧业项目
     
  (8)标准化生态鸡生产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
    
  实施区域:生态养鸡主产区域:新洲、黄陂、江夏。
    
  实施内容:推广“规模化高效生态养鸡553模式”;指导生态养鸡户进行鸡舍的改造,建立规范饲养管理和免疫程序;制订并发放生态鸡养殖技术手册500册,开展全市生态养鸡技术培训1期;创新营销模式,积极倡导互联网+。加强 “品牌”意识,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养殖效益。
 
  考核指标:建立示范点10户,带动全市生态养鸡户采用“规模化高效生态养鸡553模式”开展生产,推广示范高效生态养鸡模式10万只,带动周边农户20户开展生态养鸡;生态养鸡户的鸡舍经过改造达到15栋,进行标准化生产。
 
  (9)畜禽废弃物低成本高效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模式示范推广
 
  实施区域:市级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
 
  实施内容:固形废弃物高效堆肥新技术集成示范;液态废弃物低成本深度处理新技术集成示范;畜禽废弃物综合资源化利用新模式组装集成与示范推广;新技术、新模式集成示范基地展示与技术培训。
 
  主要考核指标:示范区畜禽粪便污染实施零排放,场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3、水产业项目
 
  (10)优质鱼类池塘高效健康养殖技术示范推广
 
  实施区域:市级农业示范园或规模化水产养殖板块。
 
  实施内容:池塘主养:黄颡鱼、鲌、黄颡鱼+鲌等养殖模式。池塘套养:常规鱼类+优质鱼类。综合应用:微孔增氧、精准投喂、水质生态调控等技术达到高效健康养殖。
 
  主要考核指标:生产指标:主养黄颡鱼700kg/亩,鲌650kg/亩,混养750 kg/亩。套养鲌50 kg/亩,黄颡鱼25 kg/亩。效益指标:主养产值15000元/亩,利润4500元/亩,增效500元/亩。项目规模:主养1000亩,套养4000亩,辐射10000亩。
 
  (11)生态高效综合种养技术示范推广
 
  实施区域:老区、贫困地区乡镇(街)。
 
  实施内容:“稻+渔”模式,2000亩,带动5000亩。“渔+菜”模式,500亩,带动1000亩。稻虾种养,稻鱼种养,池塘生物浮床等。
 
  主要考核指标:“稻+渔”模式:稻500 kg/亩,鱼100 kg/亩。“渔+菜”模式:鱼1000 kg/亩(或虾150 kg/亩),菜500 kg/亩,睡莲750 kg/亩。“稻+渔”模式:3000元/亩,“渔+菜”模式:4000元/亩。
 
  4、农业装备项目
    
  (12)种植业生态高效智能精准机械化技术示范与推广
    
  实施区域:10万亩设施蔬菜基地,水稻、玉米、油菜等大规模种植的乡镇。
    
  实施内容:设施蔬菜主要引进示范推广棚内生产管理机械化技术及装备。包含棚内机械化耕整地、育苗、栽植、收获、水肥一体化智能精准管理及蔬菜秸秆处理及利用技术。水稻主要针对规模在10000亩以上的乡镇(街),实施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包括智能精准机械化作业示范推广(北斗导航精准作业技术及无人机植保作业)。玉米、油菜主要针对种植面积在3000亩以上的主产区,开展深松整地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
    
  主要考核指标:蔬菜规模2000亩以上,核心区500亩;水稻规模10000亩以上,核心区2000亩;玉米油菜等大田深松作业示范推广面积10000亩以上,核心示范面积1000亩。
 
  (13)养殖业智能机械应用推广
 
  实施区域:规模化种猪种鸡(鸭)和鱼种场。
 
  实施内容:畜禽类、渔类种苗智能孵化、饲养、废弃物无污染处理等智能装备应用与推广。
 
  主要考核指标:水产机械化的选型与孵化规模在3000万尾(只)以上;畜牧生猪机械化种猪规模500头以上,种禽机械化孵化规模祖代2000套以上,父母代10000套以上。废弃物污染零排放。
 
  三、资金分配依据
 
  (一)资金分配依据 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要求,经商市财政局,将项目补助资金采取“因素法”、“目标任务法”分配下达到各新城区,由各新城区具体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办法执行。补助资金分配依据各区耕地面积、七万亩设施蔬菜基地面积、畜牧水产养殖规模、2015年各区农技推广项目实施情况、绿肥(紫云英)种植推广专项和巨菌草种养殖试验专项等因素和任务进行分配。
 
  (二)资金计划安排 全市2016年农技推广项目补助资金1420万元,其中新洲区280万元(含巨菌草养鱼试验10万元、绿肥种植推广40万元),黄陂区360万元(含巨菌草养牛、羊试验各15万元、绿肥种植推广20万元、绿肥良种繁育50万元),江夏区250万元(含绿肥种植推广40万元),蔡甸区240万元(含绿肥种植推广50万元),东西湖区190万元,汉南区100万元。
 
  四、项目实施主体要求
 
  (一)实施主体 项目由市区农业(农技、畜牧、水产、农机)技术推广部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武汉市涉农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承担实施。
 
  (二)具体要求
 
  1、必须是注册地在武汉市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非行政机构)。
 
  2、推广能力:承担单位应拥有农业推广技术人员,且具备中级以上农业科技资格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近三年具有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经历,或近三年取得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成果、新技术,并在一定区域内试验获得种植大户或科技示范户认可。
 
  3、推广规模:种植业大田农作物推广规模10000亩以上;设施蔬菜、标准化果茶推广面积5000亩以上;扶贫地区信用菌集约高效栽培规模木腐菌2万平米以上或草腐菌60万袋以上;特色瓜果、扶贫地区高效蔬菜推广面积2000亩以上;畜牧业1万头以上生猪,10万只以上鸡(鸭)健康养殖场;水产业优质鱼主养1000亩,套养4000亩以上,扶贫地区鱼(虾)稻等种养模式规模2000亩以上;农机装备制造业水稻全程机械化推广规模10000亩以上;种猪机械化推广规模在500头以上,种禽祖代2000套以上,父母代10000套以上;水产机械化鱼苗孵化养殖规模3000万尾以上。
 
  4、推广区域:按照各项目内容设定区域。绿肥种植可延伸到项目区周边。
 
  5、推广效益:项目要突出带动农户共同致富和脱贫致富。不仅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更要注重生态效益。
 
  五、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 2016年2月底前,各新城区农业部门依据市农委和市财政局下达的任务及资金计划,组织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申报本区2016年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填写《2016年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申报书》,各区农业部门进行初审,并以各区农业部门名义进行排序、统一推荐上报市农委。
 
  (二)项目审议 2016年3月上旬,市农委组织专家或第三方,对各区农业部门推荐的项目进行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审议,给出专家建议,并反馈各区。
 
  (三)签订合同、下达项目建设计划 各区农业部门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2016年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实施合同》,并会同区财政局下达项目建设计划。
 
  (四)具体实施 各区农业部门组织各项目单位,按照农技推广项目建设内容及标准开展项目建设。
 
  (五)中期检查 各区结合实际,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六)项目验收 各区农业部门按要求组织对2016年农业科技推广项目进行验收。
 
  六、明确项目监管责任
 
  (一)市农委职责
 
  1、负责制定《武汉市2016年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2、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区上报的推广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审议。
 
  3、负责对各新城区农技推广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指导。
 
  (二)区农业部门职责
 
  1、负责组织2016年农技推广项目申报工作。
 
  2、负责组织2016年农技推广项目的初审。
 
  3、负责下达本区项目建设计划。
 
  4、负责组织项目单位积极开展项目建设,帮助项目单位解决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5、组织中期检查和配合市农委做好检查督办工作。
 
  6、项目建设完成后,按要求组织项目验收,并向市农委上报年度农业科技推广项目验收总结报告。
 
  七、相关要求
 
  (一)各区今年第一次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推广项目,一定要高度重视,搞好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确保推广项目任务按时完成。
 
  (二)要结合本区主导产业特色,做大做强项目,突出项目实效性、生态性。
 
  (三)《2016年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申报书》一式七份,于2016年2月底前上报市农委科教处。联系人:许先根,电话:65683234,邮箱:nyjkjc@163.com 。
 
 
  附件:2016年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申报书主要内容
 
  附件
 
  2016年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申报书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邮箱) 
  二、基本情况(项目单位条件、能力、资质等)
  三、目的意义
  四、实施内容及规模(有针对性、具体、可衡量)
  五、实施地点及进度安排
  六、推广效果(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七、主要考核指标(技术指标、经济指标)
  八、资金安排(范围合理、内容详实、有配套资金)
  九、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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