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推动创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武汉市农业龙头企业协会

政策法规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农业部推动创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

发布时间:2017-12-07   来源:原创文章

   近日,农业部印发《关于支持创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的意见》,支持各地培育打造和创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和融合发展各类经营主体。

  《意见》指出,培育打造一批融合发展先导区,有利于促进资源要素的集中集聚,增强融合发展的协同优势,加快提升产业整体发展水平;有利于总结推广融合发展新经验新模式,增强融合发展的辐射带动效果,加快推动我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以聚焦主导产业、坚持市场引导、坚持绿色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为基本原则,力争在全国范围内培育打造和创建一批产业融合方式先进、经济效益显著、产业集群发展高效、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的融合发展先导区,形成多元化的融合发展新模式新经验,有效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分享更多的二三产业增值收益。

  《意见》强调,培育打造融合发展先导区要规划先行、统筹布局,培育品牌、市场决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发挥优势、绿色发展,主体引领、科技支撑。同时,进一步完善融合发展先导区的支持政策,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优化政府投资方式,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完善用地保障机制,加强产业融合公共服务。

  《意见》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协同推进,把培育打造融合发展先导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沟通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要抓好典型、示范引导,认真总结梳理好做法、好模式和好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推广典型发展案例,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来源:农业部新闻办公室

版权所有:武汉市农业龙头企业协会 | 承办:武汉市农业龙头企业协会 | 技术支持:京伦科技

鄂ICP备13008896号-1 |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195号新大陆城市花园F栋一层6号 | 邮编:430023 | 联系电话:027-65608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