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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企业改革不可操之过急

发布时间:2018-06-06   来源:原创文章

改革不可操之过急

齐齐哈尔市富尔农艺有限公司总经理孙书库

  随着我国种业兼并重组步伐的加速,种子企业的数量在不断减少,规模变大,以及研发技术的引入,公司商业化育种体系的建立变得日益迫切。根据笔者在国内外种子公司的科研及管理经验,与行业内同仁就商业化育种的体系与运营以玉米为例进行如下探讨。

  商业化育种是近10年来在中国种业流行的概念。它是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多学科协作的规范化育种科研平台。它与传统作坊式育种不同,不过度依赖于育种家个人,运营高效、安全、可预期、可持续。商业化育种是我国种业由公益化向市场化,作坊式向规范化,规模化转变的必经之路。

  虽然育种科研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提高了育种的效率,但是当前育种还不是精准的科学。在遵循育种基本理论的基础上,保持适度育种科研规模有利于持续不断的为公司提供新产品。

  国外一些大公司育种的测试规模达到每年几十万甚至百万个小区。单个育种家主持的成熟育种项目每年的测试小区应达到2.5~3万个。育种规模还体现在选育新系的群体组配及育成新系的数量上。国外大种业中的一个核心育种家每年组配的育种群体通常在100个左右,每年定名新系25-40个。

  商业化育种需要育种过程流程化。流程化首先体现在种质资源的循环改良上。杂交优势群是育种家遵循的基本理念。通过持续不断的循环改良,使种质资源不断创新,满足生产对品种的新需求。

  流程化同样体现在自交系及杂交种的选育过程中。包括不同世代自交材料配合力的测定,杂交种的选育。为保持育种规模的相对稳定,自交系及杂交种选育过程中应保持合适的选择强度。

  分工合作是商业化育种的重要特征,也是与作坊式育种的显著区别之一。育种团队的分工有几种形式。各环节的科研人员要保持良好沟通,信息共享,工作相互配合,做到无缝对接。

  近年来国外种子公司在育种中应用比较成功的技术包括分子育种,单倍体育种等。这些技术已经成为它们育种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分子育种及单倍体育种正在国内越来越多的种子公司中尝试。基因编辑会在不远的将来对育种产生重大影响。

  持续稳定足够的科研投入是商业化育种得以正常运转的保障。国外种业巨头的研发投入长期维持在营业收入的10%左右。我国种子公司研发投入稳定达到10%的很少,大多数在5%以下。

  信息化是联系整个研发体系的纽带。信息化使科研人员得以信息共享,工作高效。大数据概念的纳入将使信息化在研发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

  我国目前的中小型公司不宜过分追求商业化育种体系的建立。公司持续的盈利能力是商业化育种的前提。公司没有持续的盈利难以支撑商业化育种的正常运转,外靠政府及项目投资不能保障商业化育种体系的长期运行。此外,商业化育种体系的运营需要一批具备现代科学知识及育种经验的人才团队。

  商业化育种不宜照搬国外。我国大多数种子公司实力有限,即使国内50强的公司也不宜照搬国外模式。可以先做好商业化育种的基础框架,即首先实现育种的流程化。然后根据自身的实力,逐渐丰富和完善商业化育种体系。

  商业化育种需要企业有坚定的执行力。对公司经过充分论证,决定要实行的商业化育种的内容,需要有坚定的执行力。有的育种家不习惯用自己不熟悉的方式开展育种。需要领头人具有坚定不移的执行力,同时对育种家进行不断的辅导。

  合作应视为商业化育种的组成部分。我国的人才,设备,技术多由大专院校拥有,种子企业人才,设备,技术相对匮乏。展开科企合作可以有效的增强种子企业的科研实力。种子企业应把科企合作视为商业化育种的组成部分。


                                                                  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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