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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实现四“挂钩”

发布时间:1970-01-01   来源:原创文章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肖放解读《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的意见》

 

 

  为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2018年全国农业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项目安排、品牌认定等挂钩,率先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纳入追溯管理。为此,农业农村部进行了长时间调研和大量统筹协调,并印发《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的意见》(以下称〈追溯挂钩意见〉)。

  近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肖放对此作了专题解读。她指出,《追溯挂钩意见》是农业农村部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域的重要创新,将大大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扩大我国农产品追溯覆盖面,提高追溯农产品的示范效应,进一步提升人们对我国农产品消费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加快追溯体系建设很迫切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2013年,习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抓紧建立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农产品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食品安全监管,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中央1号文件连续多年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提出工作要求,国务院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作出了部署。

  肖放指出,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是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的有效途径,是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重大举措,对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农业产业整体水平和提振消费者信心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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