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05-15 10:28 来源: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各区农业主管部门:
根据《武汉市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实施办法》(武农〔2022〕10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乡村休闲游企业、市级示范合作社、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市级农业科技示范户等贷款农业经营主体。
二、贴息标准
对符合申报要求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按上年度(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付利息不超过50%给予贴息,且年贴息额封顶分别为200万元、20万元、10万元。
三、贴息要求
(一)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必须是从国家批准的各类商业银行所借的贷款,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对从事多种经营业务的农业经营主体应区分贷款用途,确实无法划分的按涉农业务收入占比确定贷款额度核定利息。
(三)计算贴息的实付利息以2023年度内的银行付息凭证为依据,贴息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2位。
(四)对农业经营主体被列入失信监管黑名单、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现食品质量连续抽检不合格、拖欠土地流转费、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异地贷款、委托贷款、非本币贷款、非商业银行贷款和贷款逾期所产生的罚息,不予贴息。
(五)原则上同一主体同笔贷款不得重复申请财政贴息,同一主体同一年度不得重复申请省级、市级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
四、申报程序
2024年6月20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自主自愿选择注册地或者经营地申报,向所在区农业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并签署承诺。
2024年7月10日前,各区农业主管部门做好组织申报、资料审核、贴息查重和资金审定工作,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区级贴息资金申请报告及过录统计表(EXCEL格式),逾期不予受理。
2024年8月1日前,市农业农村局结合本年度财政贴息资金预算额度、上年度贷款贴息执行完成情况,调整核定贴息比例,确定区级分配资金,报市财政局申请下达贴息资金。
2024年9月30日前,各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市级确定贴息比例,核定资金分配方案,经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程序拨付农业经营主体贴息资金。
五、申报材料
农业经营主体应提交纸质申报材料1份,同步提交扫描电子版。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一)武汉市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申报表等表格;
(二)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提供家庭农场主、专业大户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贷款合同、加盖银行印章的贷款到账凭证和利息结算凭证(复印件);
(五)其他所需证明资料。
申报材料按“营业执照/身份证+表格+征信报告(申报贷款用荧光笔标识)+贷款合同+付息明细表+借款凭证+付息凭证+其他佐证资料”顺序整理成册,多笔贷款分合同依次整理。
六、有关要求
各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分别做好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的归口管理、对口联系、宣传动员等工作,应科学统筹、合理调度各级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优化市级财政资金使用,有效保证贷款贴息率。要进一步强化政策指导,严格审核把关,按要求按进度推进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确保财政贴息资金安全合规使用,及时拨付到位。同时,要主动向市级反馈报送贷款贴息基本情况,并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4日
附件1
武汉市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申报表
农业经营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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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家庭农场主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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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信用代码 |
拟申请贴息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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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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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基本情况 |
贷款银行 |
合同编号 |
贷款金额(万元) |
贷款利率(%) |
实付利息(万元) |
贷款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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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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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营业收入(万元) |
产量(公斤) |
产值(万元) |
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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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带动村集体增收(万元) |
带动农民增收(万元) |
带动农户(个) |
带动农民工就业(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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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营主体承诺 |
在此承诺:我单位(或个人)所提供的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申报材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并保证同笔贷款不会出现重复申报财政贷款贴息资金现象发生,若有虚假资料、原件作假以及贷款资金未用于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情况,愿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武汉市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付息明细表
填报主体: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
贷款金额(万元) |
贷款银行 |
贷款利率(%) |
贷款起止时间 |
付息时间 |
付息金额(元) |
备注 |
填写不含% |
20××. ××. ××--20××. ××. ×× (以征信报告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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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武汉市农业经营主体银行贷款过录统计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农业经营主体名称 |
贷款用途 |
贷款 性质 |
贷款 银行 |
合同编号 |
贷款金额(万元) |
贷款 利率 (%) |
贷款起止时间 |
上年度实付利息(万元) |
贴息资金(万元) |
注 |
流贷或者固贷 |
填写不含% |
20××. ××. ××--20××. ××. ×× (以征信报告时间为准) |
付息实际金额为准 |
保留小数点2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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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武汉市农业经营主体银行贷款贴息基本情况表
填报单位:
单位:万元、公斤、个
序号 |
农业经营主体 名称 |
统一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
贷款资金 |
实付利息 |
贴息资金 |
经济效益情况 |
社会效益情况 |
联系人 |
手机号码 |
备注 |
||||||
营业收入 |
产量 |
产值 |
利润 |
带动村集体增收 |
带动农民增收 |
带动农户 |
带动农民工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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