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5日电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近日联合印发指导意见,明确通过政策倾斜、产权改革、加大资金投入、水价综合改革等方式,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创新发展和能力建设。 据了解,为深化农田水利管理体制机制改革,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变化,进一步创新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促进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日前,水利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鼓励和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了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组建原则、主要职责及发展方式。鼓励采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形式开展涉农用水合作,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或创办
查看详情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为农民工服务工作,切实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意见》指出,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是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农民工转移就业规模持续扩大,职业技能不断提高,工资收入大幅增加,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较快增长。但目前,农民工就业稳定性不强,劳动保障权益受侵害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仍然较小,大量长期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还未落户。
查看详情国土资源部日前对外发布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旨在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的步伐。 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处于经济增长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新特征。国土资源部表示,这对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出了新要求。 此次指导意见,把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把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作为整个工作的指导思想。根据要求,到2020年,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比2010年翻一番,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用地面积下降80%,城市新区平均容积率比现
查看详情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标志之一。自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立足“发展大农机、服务大农业”的发展思路,采取政策引导、项目推动、机制创新等综合措施,农业机械化事业全面、快速、健康发展。到2013年底,我省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1.5%,实现农机化从初级向中级阶段的跨越,为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作出了重要贡献。 过去10年农机化工作回顾 (一)十年成绩令人瞩目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已有10年
查看详情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标志之一。自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立足“发展大农机、服务大农业”的发展思路,采取政策引导、项目推动、机制创新等综合措施,农业机械化事业全面、快速、健康发展。到2013年底,我省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1.5%,实现农机化从初级向中级阶段的跨越,为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作出了重要贡献。 过去10年农机化工作回顾 (一)十年成绩令人瞩目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已有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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